近日从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将于5月1日起实施,该《目录》由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联合修订。
《目录》保留了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智能门锁、集成灶等15种商品,共计35种商品。
浙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目录》规定,住宅电梯的曳引驱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三项主要部件的“三包”期限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