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问题
某产品铭牌上标有Ⅱ类器具符号,使用“三插插头三芯电源软线”的电线组件,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悬空,如图1所示。
图1 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悬空
(图片来源于实拍)
这个结构可以吗?
二、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该结构不妥当,理由如下:
1、铭牌上有Ⅱ类器具符号 + 三插插头三芯电源软线电线组件 + 器具输入插座(悬空接地端) = “两不像”的产品。
如果按产品明示“Ⅱ类器具”,根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27.1条款就不应该有接地措施;如果按Ⅰ类器具,则铭牌标有Ⅱ类器具“回”符号,两者自相矛盾。
2、笔者猜测该产品原本就不需要接地,用两插插头容易松动所以用了“三插”插头。其实在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标准里有符合规定的“三插插头+两芯电源软线”结构,示例如图2所示。
注:配线60227 IEC 53 2 X 1.5mm2
图 2黑色接地销片配两芯电源软线的250V 16A插头
(图片来源于实拍)
综上所述,案例问题的结构一方面标有“回”符号明示产品是Ⅱ类器具,另一方面三插插头+三芯电源软线+带接地耦合器都有“接地措施”,在产品内部接地是悬空状态,既不符合Ⅰ类器具的规定,也不符合Ⅱ类器具的规定,标识与结构自相矛盾。
三、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标准
7.1 器具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为伏(V);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为瓦(W)或额定电流,单位为安(A);
——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器具型号或系列号;
——GB/T 5465. 2(idt IEC 60417)的符号 5172,仅在Ⅱ类器具上标出;
——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0不标出。
27. 1 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0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0类、Ⅱ类和Ⅲ类器具,不应有接地措施。
除非是保护特低电压电路,否则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不应接地。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注1:如果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它们可能带电。
注2:未经受21.1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GB/T 100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标准
5.6 额定电流为16A的单相两极无接地插头形式、参数和尺寸应与额定电流16A的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头形式、参数和尺寸一样,但应不可拆线插头。接地插销位置为保护门驱动片,颜色为黑色,并不接导线,不标注接地符号,仅作为与插座时打开保护门的驱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