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此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为电动自行车提出了三点细致的新要求:
1、车体内部所有空余空间的总体积不应大于1.5升
2、鞍座总长度不超过400mm
3、脚踏的两侧曲柄应无法拆掉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发文,说明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已经一致通过了这份标准,即将从市场层面开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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