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海口市人大召开《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规定》中明确规定市民不得用电梯搬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规定》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近日走访海口部分小区发现,居民电动车“搭梯上楼”充电和存放的现象依然不少,对此,消防部门提醒物业需负好相关管理责任。
海口小区电动车“乘梯上楼”现象究竟如何?记者近日走访了包括金岭花苑、西秀苑、方圆碧海小区和宇建城市花园等多个小区,发现居民电动车“乘梯上楼”的现象并不少见。
对于小区居民骑电动车乘电梯充电和存放的现象,海口龙华消防大队培训教官潘伟介绍,电动车进电梯上楼不仅给电梯安全运行带来风险,还会造成楼层楼道间被堵塞等情况,更值得担忧的是,电动车在楼上充电给楼房埋下火灾隐患。
此外,他提醒,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海南省消防条例》,如果物业管理单位没有按规定做好消防安全,任由居民将电动车乘梯上楼,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将会依法进行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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