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高效节能家电产品销售统计调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节能家电调查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公告,该制度有效期至2019年3月。
公告中称,《节能家电调查制度》的发布,旨在规范绿色发展评估、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考核工作。该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高效节能家电产品销售统计调查制度。
《节能家电调查制度》的调查对象为全国大中型家电生产企业,以法人单位,调查内容主要为全国大中型家电生产企业销售的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洗衣机、家用吸排油烟机、燃气灶具数量和金额。
此外,《节能家电调查制度》还对调查频率和时间、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报送要求等做了明确说明。根据说明,该制度的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同时也包括报表接收、数据加工整理、信息反馈、信息发布等,报表应采用全面全数调查的方法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送,报送期分为半年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半年报于当年9月30前报送,年报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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