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淮北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调会,正式启动电梯安全立法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加快,电梯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电梯数量迅猛增长。截至目前,淮北市拥有各类在用电梯5166台。近年来,该市质监部门扎实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全市未发生电梯安全伤亡事故,保持了电梯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但是,随着电梯数量的迅猛增长以及受电梯使用管理方式多样化等因素影响,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梯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工作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
会上传达了《淮北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印发了《条例》立法进程安排表,听取了该市质监局局长郑晓野所作的电梯安全立法准备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就电梯安全立法进行了座谈。根据立法计划,4月20日前,完成《条例》初稿,征求市直机关和县区意见,就制度建设、职责划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7月31日前,《条例》(修改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12月31日前,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草案)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该市电梯安全立法在总结电梯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上位法、借鉴外市立法经验,着力于协调解决电梯生产经营、安装施工、运行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