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检定的分类
1、按计量检定的目的和性质分类
按计量检定的目的和性质分类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的检定、周期检定和仲裁检定。
2、按计量检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国依法管理的形式分类
按计量检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国依法管理的形式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区别: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例如:兆欧表、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因此,施工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非强制检定的特点
①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
凡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除上述列人强检定的计量器具外,都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范围。
如:电压表、电流表、电阻表等。
②非强制检定的管理特点
应该明确的是: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均属于法制检定,是对计量器具依法管理的两种形式,都要受法律的约束。
不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都要负法律责任。为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应按规定实施周期检定。
施工单位的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计量器具可送交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二、计量器具的选择原则
1)应与承揽的工程项目的检测要求以及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方法相适应。
所选用计量器具的量程、精度和记录方式,适应的范围和环境,必须满足被测对象及检测内容的要求,使被测对象在量程范围内。检测器具的测量极限误差必须小于或等于被测对象所能允许的测量极限误差。
2)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技术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3)所选用的计量器具和设备,在技术上是先进的,操作培训是较容易的,坚实耐用易于运输,检定地点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使用时其比对物质和信号源易于保证。尽量不选尚未建立检定规程的测量器具。
三、分类管理计量器具
按国家计量局《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施工企业对在用计量器具按范围划分为A、B、C三类
1、A类计量器具
1)A类计量器具范围
①施工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计量器具,例如:一级平晶、零级刀口尺、水平仪检具、直角尺检具、百分尺检具、百分表检具、千分表检具、自准直仪、立式光学计、标准活塞式压力计。
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例如: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X射线探伤机。
2)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本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按照计量法有关规定,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
2、B类计量器具
1)B类计量器具范围
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如:卡尺、千分尺、百分尺、千分表、水平仪、直角尺、塞尺、水准仪、经纬仪、焊接检验尺、超声波测厚仪、5m以上(不含5m)尺。还有温度计、温度指示仪;压力表、测力计、转速表、衡器、硬度计、材料试验机、天平;电压表、电流表、欧姆表、电功率表、功率因数表;电桥、电阻箱、检流计、万用表、标准电阻箱、校验信号发生器;示波器、图示仪、直流电位差计、超声波探伤仪、分光光度计等。
2)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B类计量器具可由项目经理部按《计量器具管理目录》规定,送交所属企业中心试室定期检定校准。中心试验室无权检定的项目,可提交社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就近检定。
3、C类计量器具
1)C类计量器具范围
①计量性能稳定,量值不易改变,低值易耗且使用要求精度不高的计量器具,如:钢直尺、弯尺、5m以下的钢卷尺。
②与设备配套,平时不允许拆装指示用计量器具,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
③非标准计量器具,如:垂直检测尺、游标塞尺、对角检测尺、内外角检测尺;
2)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对新购入的C类计量器具(不含大于5m钢卷尺),经库管员验货、验证合格后即可发放使用。对使用中的C类计量器具,由计量声声人员到现场巡视,发现损坏的及时更换。
对于拆装不便的设备上的指示用仪表,可与设备检修同步进行,用已经检定合格的仪表直接比对、核准、确认合格,在设备鉴定记录上注明:仪表名称、编号、状态。
四、计量器具的管理
1、计量器具的使用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和生产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书》。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检定周期台账档案。
2)施工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论是企业自有的、租用的或是由建设方提供的,均需按此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按周期检定校准,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度已知,以便能作为证实产品量符合要求的依据。
3)使用计量器具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若不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识不清或封存的,视为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不得使用。
每次使用前,应对计量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对零检查后,方可开始计量测试。
使用中若发现计量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应立即停用,重新校验核准。
如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
2、计量检测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标志,标明计量器具所处的状态。
1)合格:为周检或一次性检定能满足质量检测、检验和试验要求的精度。
2)禁用:经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严重损坏,缺损的。
3)封存:根据使用频率及生产经营情况,暂停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