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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1241和GB4943.1新旧版标准差异汇总
发表时间:2023-07-19 10:51:35
7月10日,在东莞举行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宣贯会中,行业专家对本次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GB31241-2022、GB4943.1-2022进行了解读和认证工作指导。以下Delta德尔塔仪器小编汇总了GB31241和GB4943.1新旧版标准差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GB31241新旧版标准差异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 GB 31241-2014
1
范围
a ) 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b ) 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对讲机等;
c ) 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音/视频播放
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蓝牙耳机、便携式音箱等;
d ) 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
子书、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便携式投影仪、可穿
戴设备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a)便携式办公产品:笔记本电脑、PDA等。
b)移动通信产品: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
对讲机等。
c)便携式音/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
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照相机、摄
像机、录音笔等。
d)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
戏机、电子书等。
解读:
1,删除:PDA、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
2,增加:平板电脑、便携式音/视频播放器、便携式音箱、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便携式投影仪、可穿戴设备
3,增加电子烟用锂离子电池不适用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3.1
锂离子电池
依靠理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
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注: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
质、容器和端子等.
含有理离子的能够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
能的装置。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
质容器和端子等,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解读:
更改了名词术语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3.2
锂离子电池组
包含有保护电路的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准备使
用的组合体。
注 1 :保护电路可能是独立的,也可能在充电器或电子产品(含
其配件)中,保护电路在充电器或电子产品(含其配件)中的测试
参见第11章。
注 2 :锂离子电池组还可能含有封装材料、连接器、保护器
件等部件或材料。
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且准备
使用的组合体。该组合体包括适当的封装
材料、连接器,也可能含有电子控制装置。
解读:
明确电池组必须含有保护电路,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在充电器或电子产品中。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3.7
标称电压
用以标识电池或电池组电压的适宜的近似值。 
3.9
额定能量
由制造商标明的在规定条件下确定的电池或电池组的能量值。
注:通过标称电压乘以额定容量计算得出,可向上取整,单位为
瓦特小时( Wh )或毫瓦特小时( mWh )
解读:
新增定义,注意额定能量为标称电压乘以额定容量计算得到的,可以直接标识计算值,也可向上取整,但不可向下取整。
如:额定能量为12.345Wh,可以直接标识计算值12.345Wh,也可向上取整,将计算值修约为 13Wh。如果需要保留小数
位,建议向上进位,即可将12.345Wh 修约为12.35Wh或12.4Wh:但不建议修约为12.34Wh和12.3Wh。(决议四)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4.5
测试用充放电程序
充电:a)制造商规定的方式
b)0.2It A恒流,达到Ucl后恒压,直到电流≤0.02It A
放电:推荐放电电流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充/放:制造商规定的方式
4.7.3
样品容量测试
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程序,电池或电池组样品的实际容量
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
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程序,电池
样品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
定容量。
解读:
① 充放电程序不同:新版增加了在无法提供参数的情况下的充放电方式
② 增加电池组的容量测试要求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4.7.4
样品预处理
a. 电池或电池组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程序进行两个充放电
完整循环;
b. 静电放电
电池或电池组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程序
进行两个充放电循环;
解读:
① 明确了取两次充放电循环后容量的较小值作为样品容量
② 将旧版测试项目“静电放电”移至预处理中,不做合格判定
5.2
安全工作参数
制造商应在规格书中至少标明表6中的信息。电池组的参数
应与其内部组成电池的参数相匹配。
制造商应在规格书中至少标明表5中的信
息。
解读:
① 增加放电终止电压、下限充电温度、下限放电温度、可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可选)
② 增加电池组与电池参数匹配要求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5.3.1
标识要求
a. 产品名称、型号;
b. 额定容量、额定能量、充电限制电压、标称电压
c. 正负极性,使用“正、负” 字样,或“+、-”符号,
或红色、黑色表示;
d. 生产厂
e.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额定能量的标识值应满足额定能量的定义
电池和电池组标识应符合表7的要求。
a. 产品名称、 型号;
b. 额定容量、 充电限制电压;
c. 正负极性,使用“ 正 、 负 ”字样、
“+ 、 - ”符号或不
同颜色(例如红色和黑色) 表示;
d. 制造商或商标。
解读:
① 增加标识:“额定能量、标称电压、生产厂、生产日期或批号”,删除“制造商或商标”
② 额定能量=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可向上取整,不可向下取整。移动电源报告未对额定容量/额定能量信息进行考核
③ 铭牌的代码/生产厂代码应在报告中描述代码含义, 可追溯, 不接受二维码形式的代码
④ 批号的含义要在最小包装或规格书中标明,并且必须要含有生产日期的信息,在报告中明确说明
⑤ 制造商与用户达成协议,不再适用于新版GB 31241-2022,电池不能通过协议再豁免无任何标识
⑥ 增加豁免:对于扣式电池的正负极性,可以只标正极或负极
⑦ 小面积引入简化标识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
5.3.2
警示说明
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明。
对于能放入吞咽量规的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还应在其最小包
装上给出中文警示说明。
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有中文警示说
明。
解读:
增加防吞咽警示说明,锂电池组报告应体现(如适用)。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GB 31241-2014主要差异是否需要补充差异试验
4.7.3
样品容量测试
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程序,
电池或电池组样品的实际容
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
按照4.5规定的充放电
程序, 电池样品的实
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
其额定容量。
充放电程序不同,增加电
池组容量测试。
补充试验
4.7.4
样品预处理
a. 电池或电池组按照4.5规
定的充放电程序进行两个充
放电完整循环;
b. 静电放电;
电池或电池组按照4.5
规定的充放电程序进
行两个充放电循环。
增加静电放电。 补充试验
5.2
安全工作参数
制造商应在规格书中至少标
明表6中的信息。电池组的
参数应与其内部组成电池的
参数相匹配。
制造商应在规格书中
至少标明表5中的信息。
增加: 放电终止电压等
参数, 要求电池和电池
组参数的相匹配。
核查原报告, 补充相
关参数, 必要时补充
试验
5.3.1
标识要求
a. 产品名称、 型号;
b. 额定容量、 额定能量、
充电限制电压、 标称电压;
c. 正负极性, 使用“正、
负”字样, 或“+ 、 - ”
符号,或红色、 黑色表示;
d. 生产厂;
e. 生产日期或批号。
额定能量的标识值应满足额
定能量的定义。
电池和电池组标识应符合表
7的要求。
a. 产品名称、 型号;
b. 额定容量、 充电限制
电压;
c. 正负极性,使用
“ 正 、 负 ”字样、
“+ 、 - ”符号或不
同颜色(例如红色和黑
色) 表示;
d. 制造商或商标。
增加“额定能量、标称
电压、 生产厂生产日期
或批号”等,删除“制
造商或商标”,详见表
7。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5.3.2
警示说明
电池组的本体或最小包装上应
有中文警示说明。
对于能放入吞咽量规的用户可
更换型电池组,还应在其最小
包装上给出中文警示说明。
电池组的本体或最
小包装上应有中文
警示说明。
增加对于能放入吞咽量规
的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的
警示说明。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6.2
过充电
先用最大充电电流(Icm
恒流充电至表8的试验电压,
然后以该电压值恒压充电。
先用3CA及制造商
推荐充电电流的3倍
中较大值恒流充电
至表6的试验电压,
然后用该试验电压
值恒压充电。
充电电流、 充电电压不
同。
补充试验
7.6
挤压
以13.0 kN±0.78kN的力挤压,
挤压速度为0.1 mm/s, 压力
达到最大值或电池的电压下降
三分之一停止试验;
对于样品长度不小于25mm的
方型软包装电池,需将直径
25mm的钢质半圆柱体置于电
池宽面上进行挤压;
以13.0kN±0.78kN
的力挤压, 压力达
到最大值停止试验;
明确挤压速度, 增加电
压下降三分之一的停止条
件; 增加部分软包装电
池的圆棒挤压试验;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标准章节GB 31241-2022 GB 31241-2014主要差异是否需要补充差异试验
8.5
跌落
按照非用户更换型、 用户可更
换型,定义跌落高度。
按照容量不同,定义
跌落高度。
跌落高度分类方式不同。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8.9.2
外壳阻燃
外壳应是不低于V-1级的材料
或能通过附录F的试验。
对于用户可更换型电
池组其外壳应是不低
于V-1的材料;
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
池组其外壳应是不低
于V-2的材料;
外壳阻燃统一要求不低
于V-1级。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8.9.5
其他封装材料
适用时, 材料应是不低于V-1
级的材料或能通过附录F的试
验。
注1:胶带、标贴、热缩套管、
泡沫材料不适用。
注2:作为燃烧物质可忽略不
计的小零部件可不作考核。
绝缘材料应是不低于
V-1级的材料。
增加其他封装材料要求,
注明不适用部件。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9.2
过压充电
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
电1h或(C/I cm) h, 两者取
较大值。
对于移除保护电路
或者没有保护电路
的电池组充电1h;
充电时间的确定不同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9.3
过流充电
注: 当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
一个区间值时, 试验时以区间
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充电
保护电流(1.5Icp ) 。
/
增加对于过流充电保护
电流为区间值时的注。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9.5
过流放电
对于移除保护电路的电池组放
电至放电终止电压。
注: 当过流放电保护电流值是
一个区间值时, 试验时以区间
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放电
保护电流(1.5Idp) 。
对于移除保护电路或
者没有保护电路的电
池组放电至放电截止
电压;
对于移除电路的情况,
停止条件不同; 增加对
于过流放电保护电流为
区间值时的注。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10.4
过流放电保护
注: 当过流放电保护电流值是
一个区间值时, 试验时以区间
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放电
保护电流(1.5Idp) 。
/
增加对于过流放电保护
电流为区间值时的注。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11.5
充放电温度控制
Tcm+4℃、Tcl-4℃、Tdm+4℃、
Tdl-4℃条件下, 电池应不能
进行充电。
正常工作及单一温度
故障条件下, 监测充
放电行为停止时的温
度值。
给出了明确的试验温度
值。
补充试验
12
一致性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每一节电池或电
并联块, 应具有足够的一致性。
/
增加多串情况下单级电
池过充保护和过放保护
要求。
多串时, 补充试验


GB4943.1新旧版标准差异

GB 4943.1-2011旧版标准要求内容GB 4943.1-2022 新版标准要求内容 是否需要补充差异试验
1.5 元器件4.1.1
各项要求的应用以及各种
材料、 元器件和组件的
验收
核查原报告,必要时补
充试验
1.6.2 输入电流 附录B.2.5输入试验 
1.7  标记和说明4.1.15/附录F标记和说明核查原报告
2.5受限制电源Q.1受限制电源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4.2 机械强度附录T  机械强度试验
4.3.8电池 附录M
带电池组及其保护电路的
设备
补充试验
4.5发热要求5.4.1.4/9.3
材料、 元器件和系统的
最高工作温度/接触温度
限值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4.7防火6.3/6.4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和异常
工作条件下着火的安全防
护/单一故障条件下着火
的安全防护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
5.3 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附录B.3/附录B.4
模拟的异常工作条件/模
拟的单一故障条件
核查原报告, 必要时
补充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