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以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2年7月19日发布,将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4943.1-2011和GB 8898-2011(以下称“旧版标准”)。
新版标准要求以下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
1.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0801)
2. 音频功率放大器(0802)
3. 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4. 电子琴(0813)
5. 无绳电话终端(1604)
6. 数据终端(1608)
7. 多媒体终端(1609)
8. 组合音箱(0806)
以下产品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
1. 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
2. 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认监委未正式发布CCC规则前,无法申请CCC认证,但仍可申请自愿认证。
GB 4943.1-2022新版标准换版方案如下:
1. 至2023年7月31日前,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
2. 自2023年8月1日起,将按照GB 4943.1-2022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提交换版标准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依据TC03相关决议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
4.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4年10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会被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5. 对于2023年8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6. 测试实验室应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并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
7. 自2023年8月1日起,所有变更申请必须按照新版标准换发证书。
8. ODM必须原型证书先完成标准换版。
9. 对于GB/T9254.1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与安全标准同步完成,逾期未完成的,CQC将暂停/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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