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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吸油烟机“爆炒”功能状态下的输入功率,这两种观点哪种合理?
发表时间:2022-11-22 15:53:00
案例问题

某吸油烟机,使用说明书中关于爆炒功能的描述如下:

爆炒

1.常速运行状态,短按此按键,风机以爆炒挡位运行

2.爆炒状态下,短按此按键,风机退出爆炒,以进入爆炒状态前的挡位运行。

3.爆炒状态,风机以爆炒挡运行3分钟,倒计时结束,风机退出爆炒,以进入爆炒状态前的挡位运行。

4.爆炒状态下,短按“低档”键,风机以低速运行;短按“高档”键,风机以高速运行。

在高挡位运行时,控制面板指示如图1所示。

图1 高挡位运行显示
(所有图片均为实拍)

按“爆炒”按键后控制面板显示如图2所示,约2 min后显示恢复如图1所示。

图2 按“爆炒”按键后显示

功率P和时间t曲线如图3所示。


注:0-6 s吸油烟机在“高”挡位运行,第7 s按“爆炒”键,由于产品是直流变频控制,输入功率都不是“稳定”而是动态调整。第162 s自动恢复原来的“高”挡位运行,功率保持稳定值147W。

图3 功率P和时间t曲线

按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10.1条款测量“爆炒”功能的输入功率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1:按“爆炒”按键后最后可以达到稳定的147W,按标准规定“当输入功率稳定时,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取此稳定值147W为结果;

观点2:取按“爆炒”按键后到自动转为“高”挡位期间的平均功率值277W为结果。

哪一种观点更合理?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观点2更合理,理由如下:

1、观点1错误地测量了“高”挡位运行的输入功率,而不是“爆炒”状态的输入功率。过于片面强调“当输入功率稳定时,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应该在界定的边界条件“测量爆炒状态/功能”的功率讨论,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控制面板上的显示,显然后面147W稳定功率的状态已不再是“爆炒”状态。

2、在“爆炒”期间功率不稳定,是变化的,可以选整个“爆炒”期间(实际约3 min时间)为“代表性期间”,取输入功率的平均值为结果。

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

10.1 如果器具标有额定输入功率,器具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不应大于表1中所示的偏差。

……

当输入功率稳定时,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

——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如果输入功率在整个工作周期是变化的,则按一个具有代表性期间出现的输入功率的平均值决定输入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