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便携式电风扇,塑料旋钮上有一颗接地金属固定螺钉销钉,人手操作时可以摸到,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塑料旋钮带接地金属螺钉销钉
图2 接地金属螺钉销钉
关于该结构是否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标准22.35条款“在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即使基本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的要求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1:接地系统失效并且基本绝缘失效漏电时,人手可以摸到接地金属螺钉,不符合22.35条款要求;
观点2:虽然人手可以“摸”到螺钉头,但不是“握持”螺钉头,整个旋钮基本是塑料材质,漏电时人手容易摆脱螺钉头,结构符合22.35条款要求。
哪一个观点更合理?
2、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观点2更合理,理由如下:
GB 4706.1-2005标准22.35条款“初衷”是考虑到便携式器具接地的金属有可能由于绝缘失效而带电危险。
IEC 60335-1 ED5.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前言里提到有关22.35条款各个国家差异:
用接地部件隔开带电部件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不认为在绝缘失效时会带电(美国)
便携式器具接地系统不会出现绝缘失效而带电(澳大利亚)
小结一下,在IEC国际标准层面,绝大部分国家认为便携式产品的易触及接地金属部件由于绝缘失效有可能带电,所以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即使基本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
因为触电引起肌肉痉挛收缩所以握紧手柄、旋钮等可握紧的部件无法摆脱,所以针对手柄、操作杆和旋钮部件有特别的要求。但是案例问题中“塑料旋钮+接地金属螺钉头”的情况不同,根据GB/T 12113-2013/ IEC60990-1990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标准,接地金属螺钉头不是“可握紧的零部件 grippable part”,通俗地说漏电时不是“越抓越紧”情况。
“可握紧的零部件”的示例如图3所示。
图3 风扇网罩提手
综上所述,案例问题的塑料旋钮提供了防触电保护,而人手可以摸到的接地金属螺钉头不是GB/T 12113-2013标准定义的“可握紧的零部件 grippable part”,发生漏电时人手较容易摆脱,该结构符合GB 4706.1-2005标准22.35条款的要求。
3、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标准
22.35对于非Ⅲ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即使基本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如果这些手柄、操纵杆或旋钮是金属制成的,并且它们的轴或固定装置在基本绝缘失效的情况下可能带电,则应该用绝缘材料充分地覆盖这些部件,或用附加绝缘将其易触及部分与它们的轴杆或固定装置隔开。
注:如果绝缘材料通过了16.3中关于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测试,则被认为是足够的。
对驻立式器具,那些非电气元件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只要它们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进行可靠的连接,或用接地的金属将它们与带电部件隔开,则本要求不适用。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有关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GBT 12113-2003/ IEC60990:1990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标准
1.4 可握紧的零部件 grippable part
指设备中的这样一种零部件,当它流出的电流通过人手时,引起肌肉收缩而握紧该零部件而不能摆脱。预定要用整个手来握紧的零部件就认为是可握紧的零部件而无需再作进一步验证(见附录H)。
E.3摆脱电流测量网络(含人体阻抗)——图五
人体丧失摆脱物体的能力是由流过人体内部(例如:通过肌肉)的电流所致。
图5的网络模拟人体阻抗,并额外加权以模拟人体对电流的频率效应,该电流应能引起肌肉痉挛(肌肉不自主的收缩)、丧失摆脱可握紧零部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