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健康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加湿器慢慢地走进很多家庭生活当中,成为冬季干燥地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小型家电产品。但目前在我国,加湿器的人均占有率还达不到美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加湿器性能质量还有待提高。因此加大对加湿器的研发力度,提高加湿器的产品性能是当前加湿器行业必须面对的挑战和发展任务,这不仅有利于国内空气加湿器行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国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和国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为了满足人们对加湿器使用功能和审美功能的需要,加湿器朝着功能细化、造型丰富、材质颜色更加美观实用的方向不断发展,加湿器的市场前景将不可估量。
但目前加湿器产品的质量水平仍然有待提高,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品标准不完善,缺少更加合理科学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
(2)性能指标虚标问题严重,市场优劣难分;
(3)附加功能缺少严格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综上可知,随着加湿器市场的发展壮大,建立完整的国家标准体系十分必要,为使我国加湿器产品质量有质的飞跃,真正与国际市场接轨,对GB/T 23332《加湿器》(以下简称“GB/T 23332”)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GB/T 23332是加湿器的基础性标准,该标准的水平直接影响整个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和行业发展进程,以至于影响行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加湿器产品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因此,该标准的修订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整体利益。
GB/T 23332-2009实施8年以来,为我国加湿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但目前加湿器行业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产品性能也已经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标准的某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产品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基本功能和各种辅助功能的增多,使得现行的标准不能完全覆盖和兼顾到。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加湿器的综合质量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制造出更高品质、更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并规范市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对GB/T 23332-2009《加湿器》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二、标准修订情况简介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计划第20141363-T-607号的要求,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于2015年初成立了GB/T 23332《加湿器》标准修订起草工作组。起草工作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在内的20余家企事业单位。
标准修订是在现行国家标准GB/T23332-2009《加湿器》基础上进行的。2015年4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标准修订启动会,提出了标准的修订原则和标准框架,讨论本版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方面的多项修订内容。并于2015年6-10月进行了行业调研、试验方法和技术方案的论证。
2015年11月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起草工作组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加湿器加湿量的布点方式和试验方法,对于企业提出的增加附录“适用面积算法”建议提出具体的方案。2015年11月-2016年6月,组织工作组成员单位对加湿量试验方法进行验证工作。2016年9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三次起草工作组会议,在前期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加湿器加湿量试验方法进行研讨,并完善标准草案。2016年10月-2017年12月对加湿效率、耐久性、噪声、有效加湿比、适用面积等指标或试验方法进行了最后的研究和验证工作。
2018年2月初在北京召开第四次起草工作组会议,确定了“加湿量”、“加湿效率”、“耐久性”、“噪声”等重要技术指标,并一致通过对“加湿效率”、“耐久性”、“噪声”三项指标进行分等分级;删除了“有效加湿比”、“空气中细菌释放率”、“适用面积”等一致性和重复性不够理想的指标和试验方法;增加了抗菌率和防霉等级的限值和相关试验方法。同时对于标准涉及的其他技术问题,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就各方面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随后,标准起草工作组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委员单位,以及行业内部分企业单位和检测机构,公开征集对本标准的意见。起草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采纳了其中的合理意见,经起草工作组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供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专家审查。
2018年3月29日,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清洁器具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审定通过了该标准的送审稿。本次修订涉及范围、术语定义、分类和规格型号以及加湿量、加湿效率、耐久性、抗菌防霉等主要技术指标的核定和修订,与上一版标准比较,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1)对加湿器进行重新分类和定义,增加了功能组合一体机的定义;
(2)重新核定了 “加湿效率”的最低限值及分等分级;并增加了功能组合一体机的相关内容。
(3)重新核定了“附录B 加湿量测定方法”;
(4)将原4.2规格和型号命名方法的相关内容移至附录A;
(5)增加了耐久性的技术要求和分等分级以及试验方法;
(6)删除了蒸发芯(器)使用寿命;
(7)增加了”附录D(资料性附录)加湿器除菌试验方法”。
三、GB/T 23332修订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1 规范产品定义,明确产品分类
由于加湿器的种类繁多,根据加湿方式的不同,有“超声波式加湿器”、“直接蒸发式加湿器”、“离心式加湿器”、“电加热式加湿器”、“电极式加湿器”、“净化加湿一体机”、“空调加湿一体机”、“空气消毒加湿一体机”等,本次标准修订从加湿原理的实质性层面将加湿器进行重新分类,即将直接蒸发式和离心式统一归为“蒸发式加湿器”,将电加热式和电极式统一归为“电热式加湿器”,“净化加湿一体机”、“空调加湿一体机”、“空气消毒加湿一体机”等统一归为“功能组合一体机”。在不影响测试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将加湿器进行重新分类,有利于更加方便快捷的测试和评价加湿器产品的各项性能,同时避免了消费者概念混淆,导致选购困难。
2 对加湿效率重新分等分级
加湿效率指标对加湿器单位能耗下产生的加湿量进行了评价,电热式或带有加热功能的加湿器,功率较其他类型的加湿器大很多,使得加湿效率普遍偏低,因此将其作为一类进行分级,此外超声波式、蒸发式及复合式、功能组合一体机(如空气净化加湿一体机、空气调节加湿一体机等)分别作为一类进行分级。
随着加湿器产品性能的提升,加湿效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于超声波和蒸发式的加湿效率等级划分限值普遍提高1.5ml/h/W,电热式基本不变,同时增加了功能组合一体机的加湿效率分等分级。
本次标准修订中对加湿效率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见表1)。
表1加湿效率分级一览表
加湿效率等级 | 加湿效率η范围/[mL/h/W] | |||
超声波式 | 蒸发式及复合式 | 电热式 | 功能组合一体机 | |
A | η≥13.5 | η≥14.5 | η≥1.9 | η≥17.0 |
B | 11.5≤η<13.5 | 12.5≤η<14.5 | 1.5≤η<1.9 | 13.0≤η<17.0 |
C | 9.5≤η<11.5 | 10.5≤η<12.5 | 1.1≤η<1.5 | 9.0≤η<13.0 |
D | 7.0≤η<9.5 | 8.0≤η<10.5 | 0.7≤η<1.1 | 6.0≤η<9.0 |
3 增加耐久性试验方法,并对耐久性进行分等分级
耐久性是评价加湿器整机寿命的重要指标,本次标准修订增加了耐久性的试验方法和分等分级的内容,弥补了原标准中对整机寿命考核的不足。整机寿命不仅与加湿组件的寿命有关,还涉及到其他部件的使用寿命,因此增加该部分内容非常有必要。
本次标准中耐久性的试验方法即通过测定加湿量下降到额定值的50%时的累计运行时间来评价其整机寿命,耐久性由高到低为A、B、C、D四个等级(见表2)。
表2 耐久性分级一览表
耐久性等级 | 限值/h | ||
电热式 | 超声波式 | 其他类型 | |
A | ≥3500 | ≥5000 | ≥5000 |
B | ≥3000 | ≥4500 | ≥4400 |
C | ≥2500 | ≥4000 | ≥3800 |
D | ≥1500 | ≥3500 | ≥3200 |
注1:复合式按对应类型高要求限值。 注2:功能组合一体机按加湿方式分级。 |
4 适应产品发展趋势,增加抗菌、防霉、除菌性能的试验方法和限值要求
加湿器在工作时,将水箱中的水以水雾或蒸汽的形式带入到空气中的过程中,若水箱不定期清洗可能将滋生的细菌释放到空气中,这也成为当前消费者选购加湿器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带有抗菌防霉材料的加湿器也应运而生。本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对该部分功能的考核和评价:声明具有带有抗菌防霉材料的加湿器,其材料的抗菌率需≥90%,防霉等级至少为1级。此外,增加了“附录D(资料性附录)加湿器除菌试验方法”,对声称带有除菌功能的加湿器提供检测方法参考,该方法是针对整机的除菌性能进行检验和评价。
四、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和意义
在GB/T 23332修订的起草工作中,起草工作组在指导思想上始终遵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的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指示精神,做好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确定,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本次标准修订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应处理好即将发布的标准与现行标准的关系,区别我国国标和其他国家标准的不同;
(2)标准要能指导企业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制造;
(3)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使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目前,我国加湿器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也就是说我国从仿制、引进技术,进入了自主创新的阶段,今后技术创新将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市场竞争不只是价格、规模、质量的竞争,而产品竞争将进入主要角色,这也将宣告依靠炒作、以次充好作为竞争手段的时代结束。产品的竞争将意味着产品设计技术、制造技术的竞争,它考核的将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制造能力的综合素质。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恰好为企业创造了展示自己产品设计与制造能力的平台,更加充分展现了产品的综合质量水平,这为企业的产品竞争创造了一个更加合理、公正的竞争平台,对消费者更加公平。少数不规范企业面对这种形势,也将调整其经营策略,进而采用技术进步的方法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水平,否则将会被淘汰出局。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对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弥补了由于标准缺陷造成的某些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而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全面展现了加湿器行业的真实状态,为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设定了最低门槛,提高了综合素质高的制造企业的自信心和竞争力,将不规范竞争行为拒之门外,为消费者选购提供了更全面的参考依据,对制造企业设计、制造和消费者选购将起到指路牌的作用。
本次标准修订预示着我国加湿器行业技术创新的开始,也标志着我国加湿器的技术开发和性能检测技术走在了世界前列,对规范我国加湿器市场起到推动作用。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将极大提高我国加湿器产品的综合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将是加湿器产品创新和竞争的集结号,为促进我国加湿器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市场行为起到信号灯的作用,大大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技术进步,避免无序竞争和盲目竞争带来的资源浪费,为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