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欧盟官方公报》颁布指令(EU)2017/2102 ,对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进行修订,主要修改了电子电器及回收利用零部件的使用条件和附件III豁免清单的时效期,该指令自2017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
指令2011/65/EU修改如下:
成员国应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通过并公布符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并立即将法案上交委员会。成员国在采纳此规定时,应载有对本指令的引用或在其正式出版时附上此种说明。成员国应向委员会通报其在本指令所涵盖的领域内采用的国内法主要条款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