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4月15日起执行
据《劳动报》报道,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新国标”在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记者了解到,针对近期网传“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消息,交警部门给予了辟谣,同时,其指出,对于“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
在申城一处非机动车上牌点门口,正在排队等候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这辆车是前不久刚买的,最近一直听到消息称“以后上牌难了,可能还要考驾照”,所以就赶紧过来咨询民警。
记者了解到,近日,网上传出了一则“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消息,引发了不少骑车人的关注。记者在网上搜索“电动自行车、驾照”关键词后发现,近期网上确实陆续出现了不少关于“骑电动自行车将要考驾照”的文章。
在这些热传的文章里,不仅声称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要考驾照,甚至标出了“电动自行车驾考费用总共为335元,其中包括100元培训费和225元的考试费,剩下的就是工本费。”并且言之凿凿地称“电动自行车驾照”需要考三个科目:科目一的考试和机动车一样,都是理论知识,简单的道路行车规则,90分及格;科目二就是基本的行驶测试,80分及格,科目三则是上路模拟行驶,90分及格;不用考科目四。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其实,关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需要考驾照一事,市交警总队已“辟谣”,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经依法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后,骑车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市民宋女士则有着其他的困扰,她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用来接送马上要入学的孩子。在中山南二路的一家非机动车专卖店里,销售人员告诉她,现在购买老国标的车辆在4月29日之前都可以上牌,如果4月15日之后买的话,他们这里就只出售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了,她也不清楚销售人员说的是真是假。
据了解,相较于现在的标准来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更高,车辆增加了阻燃、充电器保护、防篡改等技术指标。总体而言,“新国标”在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广大市民出行需求,以及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上,都有了新的进步。据悉,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苏州 新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为25公里 超标车设5年过渡期
在近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电动自行车限期登记上牌、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安全管理等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并就市民关心的此前已买的旧国标车和超标车该如何处置等问题进行解答。
新国标,挂绿牌 最高时速25公里
据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5日以后,苏州市路面上将存在三种电动自行车牌照。第一种是符合旧国标的黄色旧号牌,第二种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临时信息牌,第三种是4月15日起全省统一发放的符合新国标的绿色新号牌。
相关部门提醒,从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只有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才能进行注册登记,并领取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新号牌)。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有以下变化:首先,新国标坚守安全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文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其次,新国标充分考虑市民基本的出行需求,新标准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时速由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此外,新国标还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旧国标,挂黄牌 15日后不允许卖
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到4月15日前,市民可以购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并领取全市现阶段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黄色旧号牌)。4月1日以前购买但未及时上牌的旧国标车,也可以在4月15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如何注册登记?申请人可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车管”进行预约。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指定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号牌。
已经上牌的旧国标车,过几年会不会被强制报废?公安部门的答复给广大市民吃了一颗定心丸——黄色旧号牌采用自然淘汰,不设过渡期。
从4月15日起,我市将全面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上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5日起新国标实施后,生产销售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届时,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
超标车,挂“临牌” 5年过渡就淘汰
那么,对于在路面上存在的今年4月1日前购买的少量超标车,又该怎么办呢?公安机关也给出了相应管理措施:进行备案登记,并申请上临时信息牌。
不过,申请要抓紧时间。必须要赶在4月15日前,申请人持4月1日前的购车发票,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车管”进行备案信息录入。信息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至指定的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由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自4月15日起,苏州公安部门将停止对不符合旧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和发放临时信息牌。
领取临时信息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部分不会使用微信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电动自行车登记预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录入信息务必保证准确。有疑问的市民可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车管”,点击“客服”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0512-96122咨询。
此外,本市范围内严禁非法生产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等不合规车辆;严禁销售不符合本市注册登记条件、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如有违规销售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