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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在即,看看各地如何管理?
发表时间:2019-03-01 11:38:12

2018年5月15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在即,看看各地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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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超标电动自行车尽快申领临时标识


据北京交管部门消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全市已有87.3万车主申领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北京交管部门将于5月1日起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目前,距离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截止日期还有2个月的时间,市交管部门提示尚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办理申领手续,到预定地点领取临时标识,避免期限临近时人多拥挤,甚至因未申领号牌而无法上路行驶。


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对未按规定申请并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非机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在产品目录内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申领号牌或已登记未悬挂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交管部门提示:尚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以通过“线上申报、线下申领”和“预约办理、现场领取”领取两种方式申领临时标识。“线上申报、线下申领”方式即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申领临时标识,选择“线上申报、线下申领”申请界面按照要求线上提交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提交身份证明并出示二维码领取临时标识。“预约办理、现场领取”方式即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申领临时标识,选择“预约办理、现场领取”预约界面,预约领取临时标识的时间和地点,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结果,到办理地点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2019年4月30日,本市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将结束。


无锡非标电动自行车将稳步淘汰


近日,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交警部门将重点推进电动自行车和新业态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同时结合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措施,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今年结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交警部门将推动市政府出台全市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管理政策,明确时间节点、奖补回收和交通限行等措施,稳步淘汰存量非标电动自行车。对合规电动车登记上牌,发放全省统一样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在此基础上,推动搭建政府联动治理平台,建立警企合作机制,将快递外卖电动车、网约车、租赁汽车等交通新业态纳入治理范围,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快递外卖电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通过严管整治规范快递外卖电动车通行秩序。


与此同时,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10.1万辆,而且仍在以每年超5%的速度增长。城市道路承载能力有限,加上一些重大项目持续建设,道路拥堵节点增多,通行压力日益加剧。交警部门今年将重点推进城市交通“治堵”行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邀请专家集中会诊,推动城市交通长效常态综合治理。年内按照“一堵一策”思路,率先在梁溪区、贡湖大道、机场高架、惠山隧道、金城江海高架这“一区四路”启动“用警介入”式先期治理,并适度调整货车限行区域。


今年“夜鹰、星火、清路、治微、猎飚、堵源”等“六大行动”将继续深化。针对“小飞龙”问题,交警部门将持续推进治理,坚决杜绝回潮反复,要在城区基本杜绝“小飞龙”。在服务方面将推进区、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增设车管业务窗口,推广应用“车驾宝”一体机、机动车六年免检签注机等自助设备,打造24小时“不打烊”无警车管所。